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方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线影业”)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与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波网络”)共同设立霍尔果斯光威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威影业”),公司持股占比75%;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750万元与上海嘉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印文化”)共同设立霍尔果斯光印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印影业”),公司持股占比60%;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与田晓鹏、梁辉、林中伦、刘伟共同设立霍尔果斯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月文化”),公司持股占比20%。
综上,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7250万元分别出资设立霍尔果斯光威影业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光印影业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三家公司将对拥有的《莽荒纪》、《查理九世》、《西游记3D》等IP进行连续多年多部集的开发。
2、审议情况及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光威影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威影业已办理完毕注册手续,注册资金2000万元。合作对方第一波网络拥有《莽荒纪》电影改编权及摄制权。《莽荒纪》为起点文学网白金作家“我吃西红柿(番茄)”创作的古典仙侠小说,长期占据网络小说排行榜前三位,影响力巨大,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我吃西红柿”是中国网络作家富豪榜的上榜作家,又名番茄,其所著小说有《星峰传说》、《寸芒》、《星辰变》、《九鼎记》、《盘龙》、《吞噬星空》和《莽荒纪》。光威影业成立主要用于开发《莽荒纪》系列电影项目。
本次出资设立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光威影业75%股权。
2、霍尔果斯光印影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光印影业核名申请已经完成,正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暂定注册资金1250万元。光印影业的设立主要用于开发嘉印文化拥有知识产权的《查理九世》等相关项目的全产业链开发。《查理九世》是少儿文学的超级IP,国内最畅销的少儿文学系列,至今发行近30册,单册销量数百万册,累计总销量已达数千万册,在青少年、儿童当中影响力巨大。
本次出资设立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光印影业60%股权。
3、霍尔果斯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十月文化核名申请已经完成,正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暂定注册资金300万元。十月文化的其他股东田晓鹏、梁辉、林中伦、刘伟是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的核心团队成员,在动画领域具有极强专业能力,《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上映三天票房已破亿。该团队同意将其享有的全部项目(包括《西游记3D》后续系列以及田晓鹏的其他数部原创影视作品等)的开发权(包括项目的著作权、投资权等权利)无偿转让给十月文化,由十月文化负责上述项目以及由田晓鹏、梁辉、林中伦、刘伟开发的其他项目的运作。
本次出资设立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十月文化2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实施是公司开发项目的需要
《莽荒纪》、《查理九世》和《西游记3D》等均为国内顶级而且不可复制的IP,公司为更深度开发影视剧项目,把握影视剧IP开发资源,与合作方共同设立公司开发项目,对双方拥有的IP将进行连续多年并且多部集的开发,与合作方的利益保持一致,有助于发挥各方优势,增强项目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获取更多收益。
2、风险提示
上述标的公司设立后,存在影视剧项目后期开发不成功即票房未达预期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对双方拥有的IP将进行连续多年并且多部集的开发,是公司开发影视剧资源的需要,增加了公司项目的储备,有利于公司获得优质IP资源,把握投资主动性。通过投资收益和未来双方可能的业务合作及互动效应,预计投资利润率较好,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和股东价值,进一步加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7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