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波”)与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影业”)共同投资设立霍尔果斯光威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威影业”),第一波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25%,同时第一波将其享有的小说作品《莽荒纪》的独家电影改编权、电影摄制权独家许可给光威影业,光威影业向第一波支付版权许可费用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合作有利于第一波加快IP产业链运营。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全称: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0万
4、注册时间:2004年10月15日
5、营业执照号码:110101007547264
6、许可经营项目:发行国产影片(有效期至2015-01-15);摄制电影片;复制本单位影片;按规定发行国产影片及其复制品(有效期至2015-01-08)。
7、一般经营项目:影视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
8、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院内研发楼2层南区
9、光线影业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线影业及光线传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协议
1、名称: 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名称暂定为“霍尔果斯光威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为准);
2、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电影投资、摄制、发行及影视剧版权运营等业务; (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为准);
3、经营期限:长期
4、住所:霍尔果斯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7、法定代表人:李晓萍。
8、双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1)第一波以货币向公司出资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光线影业以货币向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5%。
9、光威影业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其中一人由第一波委任,另外二人由光线影业委任,董事长由光线影业委任。
(二)版权许可协议
第一波将其享有的小说作品《莽荒纪》的独家电影改编权、电影摄制权独家许可给光威影业,光威影业向第一波支付版权许可费用人民币1500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光线影业在影视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与资源,具备良好的影视剧制作与宣传、发行实力,此次合作有利于第一波尽快将优质IP改编成影视作品,实现IP商业价值和积累相关经验。
2、存在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影视行业竞争风险和政策风险,电影发行不成功的风险及相关产品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导致业务发展不能实现预期目标,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第一波对外投资将带来版权费用收入,未来一年光威影业投资拍摄的电影能否产生收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书》
2、《莽荒纪版权许可协议》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