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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文化旗下三公司享霍尔果斯免税政策

新闻来源:霍尔果斯百丰 编辑:霍尔果斯百丰 更新时间:2017-08-25 18:04 点击: 字号:
       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税[2011]112号和财税[2011]60号文,大唐辉煌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辉煌(霍尔果斯)传媒有限公司、 千易志诚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市千易志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华先锋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按《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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