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霍尔果斯捷成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
《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 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及《关于公布新建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1]6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霍尔果斯瑞吉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15年度为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2015年度至2019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子公司霍尔果斯金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5年度为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2015年度至2019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子公司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16年度为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2016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子公司霍尔果斯捷成星纪元饮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6年度为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2016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 的税收优惠。
摘自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