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法尔胜注册霍尔果斯商业保理公司享5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新闻来源:霍尔果斯百丰 编辑:霍尔果斯百丰 更新时间:2017-08-25 18:21 点击: 字号: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财税[2011]1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通知》: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2015年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认定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享受所得税减免,本年度为免税第二年
      
摘自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霍尔果斯政策专业顾问:400-803-0990 在线咨询:咨询专家
霍尔果斯百丰
上一篇:捷成世纪:数字文化传媒集团的霍尔果斯深度布局
下一篇:上市公司落户霍尔果斯实例——金融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