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霍尔果斯是否还有其他的财政奖励补贴政策?
答:有的。根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霍特管办发【2013】55号),符合霍尔果斯开发区鼓励类投资产业的新设立企业,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霍尔果斯园区实际缴纳税款,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等当年留存地方财政的总额在1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按留存总额15%、20%、25%、30%、35%、45%、50%的比率予以奖励。
申报程序: 在税金入库后次月,申请单位即可将申请书,国税局、地税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缴税业务凭证以及其他所需材料提交至园区招商局,由园区招商局会同财政局对纳税人对园区财政的贡献额进行核定,将财政扶持部分予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