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股权投资类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不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企业,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的优惠,但是根据新政办发【2010】187号的规定(目前仍适用),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地方分享部分减半征收,实际税率为12%;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20%征收,采取先征后返的扶持方式,将地方分享部分的50%拨付给企业作为扶持资金帮助企业发展。
合伙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企业所得税为零,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20%征收,地方分享部分的50%拨付企业,扶持企业发展。
根据187号文,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需要到当地金融办(目前实际执行备案的霍尔果斯招商局)办理备案。备案其中条件之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实缴1000万,或者股权投资管理类实缴资本200万“,招商局的已经明确备案时必须提供200万的银行缴款通知单。